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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婚姻律师 【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如何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
来源: | 作者: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5-12-09 | 9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何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

夫妻离婚,本就不是件幸运的事,而伴随着离婚的抚养权纠纷与财产纠纷是最常见的,这两种争议也给双方带来了不快。

那么如何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了解相关内容有助于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预防风险。

今天,华亨离婚律师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时怎样避免财产纠纷

1.婚前财产公证

这是现在许多人都开始接受的一种做法,可以提前界定一些财产纠葛。一般夫妻结婚前若没有进行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依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会把婚前与婚后明确分割。而如果夫妻一方非常富有、两人感情非常好,他们公证这一部分财产为双方共有,则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处于法律中间状态需要界定的财产,也要进行公证。如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汽车,结婚之日后才办下产证,法律上会认为这是夫妻共有财产。

2.搜集和保存夫妻共同财产凭证

保存家中存折卡号、工资卡号、股票和基金账号,并将这些单据复印留底。对房产证、购车协议这种大额不动产,则要尽量保存原件。

3.请一个婚姻方面的专业律师

4.防止对方隐匿共同财产

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许多人基于过去婚姻里对配偶的信任,觉得对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很容易就在离婚中财产受到损失。因此,要非常谨慎小心观察,对方是否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例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用共同存款转移投资,都是隐匿共同财产的手段。如果你的婚姻有必要提起诉讼,又担心对方进行财产转移,还可以委托合法的商务调查公司等协助。

5.必要时冻结财产

最后,若你发现对方已经在开始转移财产,必要时请律师在提起诉讼前、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财产保权,冻结房产、汽车、存款账户、股票账户等等。

6.离婚时协议签订要细致

夫妻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是必备要件。

协议书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债仅、债务,个人债权、债务,财产分割与履行,作出明确的约定,包括写明财产具体分割方法、明确共同债权、债务与个人债权、债务以及财产分割以后怎么去履行等。明确子女归谁监护、抚养,抚养的费用包括哪些,如何支付等。

担心婚后协议履行问题的,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法院会向其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可以证明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由人民法院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可见,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可以请求再次予以分割。

在实务中,还有很多离婚时的法律问题值得当事人了解。特别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之间的区分与界定等,与此同时还有很多司法解释对财产正义做出了规定。因此发生了争议也不是无法解决,建议当事人咨询律师。华亨律师提供婚姻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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