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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债权债务律师 【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 碰到债务人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来源: | 作者: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5-12-09 | 10 次浏览 | 分享到:


碰到债务人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责任偿还债务,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债务人为了避免债务的偿还,会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的手段逃避债务,当债权人发现有这些行为时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碰到债务人转移财产该怎么办?下面由华亨律师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碰到债务人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

(一)提起撤销权之诉。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四)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根据1997年《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对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表现

1、欠款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执行阶段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华亨律师对“碰到债务人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提起撤销权之诉、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来应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 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官网 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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