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小编删除!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注明来源与作者,谢谢合作!近日,台湾桃园市一名男子怀疑妻子出轨,利用扫地机器人内置的录像功能远程监控,成功拍下妻子出轨画面。该男子凭借这些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胜诉,获赔50万新台币。
然而,妻子随后以妨害隐私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个月。
报道称,该男子利用扫地机器人监控住家,拍摄到妻子与陌生男子的不雅画面。他表示,影片仅作为诉讼用途。
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隐私权位阶优于配偶权”,以“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即可以缴纳罚金方式替代实际入狱服刑),全案可上诉。
法院指出,现今社会中妨害婚姻的不法行为常以隐秘方式进行,导致受害人举证困难,但仍应采取对隐私侵害最小的手段。
法官认定配偶间虽有忠贞义务,但不能仅因怀疑对方外遇,就随意侵害对方隐私或窃录私密活动。
法官进一步解释,扫地机器人需通过App操作,按下录像功能后才会开始录像。该男子辩称,原本仅打算用扫地机器人与妻子对话,在启动后发现陌生男子,才开启录像。虽然扫地机器人会提醒录像,但并无证据证明妻子当时知晓设备正在运作。
网友评论:
:笑死我了,自己家客厅录像录的出轨证据,还没传播都能侵犯隐私
:我感觉这是不是相互矛盾的,出轨本来就是一件非常隐私的事情,出轨的一方不可能会主动坦白,那么对于另一方想要获取证据必定会侵害到出轨方的隐私。所以是否不应该简单的因此而入罪,应该还是要考量这个行为的最终产生的后果吧,如果只是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应许可,如果将这个证据肆意公开传播,那么应该入罪。
:法院要求出证据,拍摄证据,对方又告侵权,相互矛盾,怎么办?
编后语: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引发热议的案例为我国台湾地区近期司法判决案例,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裁判逻辑与大陆内地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存在明显差异,两地针对婚姻取证、隐私权保护、配偶权界定的裁判标准各不相同,切勿直接套用本次案例判决结果对标大陆内地司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