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华亨网,是一个法律垂直网站,致力于传播法律,让更多的公民闻法、知法、守法。
在线留言
专业领域
法律资讯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名称描述内容

www.huahenglvshi.com

解决法律问题  上华亨网


周  律  师:132-1886-8766
周  律  师:189-1403-4198
刘  法  务:189-1553-6148
固定电话:0512-65101928

交通事故    工伤律师    婚姻家事

劳资纠纷    房屋买卖    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    公司股权    企业上市    

发行债券    民事诉讼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企业兼并    法律顾问

从业三十载律师手记: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就能躲开债权人执行吗
来源: | 作者: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9-29 | 1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苏州华亨律师,法律服务】

  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周巍健主任,30余年资深执业经验,活跃在民商事领域一线实战派执业律师。以几千起案例经验为基石,加之上千次义务法律服务,将专业严谨与温情普法完美结合。没有套路,只有实话;不尚空谈,只重实操。以朴实之笔,释法理之深,致力于成为“民商事纠纷”中,值得您信赖的 “靠谱法律人”。

  很多人想当然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里把房子约定归其中一人,这套房子就完全属于个人财产,哪怕一方在外欠债,债权人也不能来执行。实务中不少债务人试图通过离婚分割财产的方式转移资产、逃避还债,这样的操作真的能成功吗?今天结合广东高院这份经典判例,讲清离婚财产分割和债权人执行之间的法律边界,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准备离婚分割房产的朋友,都值得认真读一读。

  很多当事人存在固化认知:夫妻之间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共有房产归配偶所有,这份约定受法律保护,债权人无权来处置这套房子。

  现实中不少债务人为了规避执行,会在背负债务之后,通过离婚协议将名下房产份额无偿转让给配偶,认为只要完成离婚财产约定,债权人就拿这套房屋没有办法。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想要执行这套共有房屋时,往往会遭到配偶一方提出执行异议。那么,仅凭一纸离婚协议,就可以阻却债权人强制执行吗?今天(2022)粤民终890号高院判例给出明确答案。

一、案件核心事实

  刘某坤与陈某贤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内购置301号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刘某坤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刘某华负有债务,债务金额109万余元。债务产生之后,刘某坤与陈某贤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直接约定案涉整套房产归陈某贤个人所有,刘某坤放弃房屋产权份额。

  债务到期后刘某坤无力偿还,刘某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套房产。陈某贤提出执行异议,主张依据离婚协议,房屋已经完全归自己,不能被执行。一审法院驳回了债权人刘某华的诉讼请求,刘某华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查明:案涉债务发生在二人离婚之前,刘某坤在明知自身背负大额债务的情况下,通过离婚协议,把自己享有的房屋50%份额无偿转让给配偶陈某贤,该行为直接导致刘某坤名下无财产偿还欠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二、法院裁判逻辑

  广东高院二审审理,核心围绕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撤销权展开裁判:

  1、案涉房屋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坤本身享有房屋50%的产权份额,该份额属于刘某坤对外承担债务的责任财产。

  2、债务形成之后,刘某坤通过离婚协议,将自身房屋份额无偿划分给配偶,属于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该行为直接造成债务人丧失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利益。

  3、夫妻离婚协议属于夫妻二人内部约定,仅约束夫妻双方,不能对抗外部合法债权人。不能以离婚财产分割约定,排除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份额的执行。

  4、最终二审改判:准予在109.002111万元债权范围内,执行案涉房产中属于刘某坤的50%产权份额,用于清偿债务。

三、大众常见误区

  ❌误区1:离婚协议写清楚房子归一方,房子就是个人财产,永远不会被执行。

  ✅正解:离婚协议只是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如果是欠债之后通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依然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对应的房产份额。

  ❌误区2: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属于自愿处分财产,债权人无权干涉。

  ✅正解:债务人不能通过离婚无偿转让资产逃避债务,如果该行为损害债权人债权,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申请执行对应的财产份额。

  ❌误区3:房子已经交给配偶实际居住,债权人就不能处置房屋。

  ✅正解:房屋即便由配偶居住,只要房屋还登记为共有,或者债务人原本享有份额,对应的份额依然可以被法院执行拍卖。

四、实务忠告

  1、对于债权人:如果发现债务人为躲债,以离婚、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产、股权等资产,及时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申请执行债务人对应的财产份额,不要错过维权时机。

  2、对于准备离婚分割财产的夫妻:如果夫妻一方本身已经负有大额债务,不要试图借离婚来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该行为无法对抗债权人,相关财产份额依然会被执行。

  3、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区分债务产生时间:若是债务发生在离婚之前,要提前评估财产被执行的风险;若为离婚之后单方产生债务,才不会牵连另一方婚前分得财产。

  4、购买二手房时,要核查房屋是否存在离婚财产分割、隐名共有等情形,提前排查房屋被执行的风险。

  5、作为房屋共有方,如果房屋被法院执行另一方份额,可以优先行使购买权,买下被执行的份额,保住整套房屋。

五、大白话解读

  很多人以为欠了钱,赶紧和配偶离婚,离婚协议把房子全部给到另一半,就能保住房子不用还债。这个案子就把道理讲透了:如果这笔债务是离婚之前就欠下的,债务人本来拥有房子一半的份额,属于用来还债的财产。

  通过离婚协议把自己那一半房产直接无偿转给配偶,本质就是转移资产躲债。夫妻两个人之间这份约定只能约束他们自己,不能对抗外面的债主。债主可以申请法院把属于债务人那一半的房产份额拿来拍卖还钱。

  提醒大家,不要想着用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同时债权人也要留意债务人有没有通过离婚、赠与等手段偷偷转移财产,及时维权。

  💬:如果你遇到债务人借离婚转移财产,或是离婚后担心共有房产被执行,不清楚如何维权,可以私信咨询,帮你评估案件执行方案。


 “法缘天下,以法结缘”,江苏华亨律师事务所2026年9月29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