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是不能全部继承父母房产的,比如说,我只有一个儿子,市内一套房子,大家知道,这套房子是我夫妻共有的。房子的二分之一属于我,假如我不在了,我所拥有的二分之一房产就变成了遗产。是不是由我的儿子全部继承呢?
不是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那么,我的遗产应由我的儿子、爱人和我的父母四人继承。每人继承1/4,这样一来,我儿子只能继承我拥有的1/2的1/4,就是1/8的房产。实际上,儿子只能继承到房产的12.5%。
我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两人每人1/8,则继承房产的2/8,也就是1/4.。等爷爷奶奶不在了,这四分之一房产则由他们的子女也就是孩子的叔叔伯伯和姑姑继承。孩子的妈妈继承1/2的1/4,也就是1/8.。加上原来她拥有的1/2,共拥有房产的5/8.。如果妈妈不在了,她拥有的5/8房产则由孩子的姥爷姥姥和孩子三人继承。姥爷姥姥所继承2/3的份额,也就是5/8的2/3。就是5/12。姥爷姥姥不在了,则由孩子的舅舅和小姨继承。
所以,如果不提前安排,独生子女是不能全部继承父母房产的。可以运用法律工具——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想给的人。
